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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发展贯通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9-15 浏览:次 来源: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5号)、《关于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25号)精神,根据《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渝职鉴发〔2022〕8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贯通评价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职业贯通评价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职鉴发〔2023〕22号)要求,我校积极主动对接重庆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授权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我校能自主评价认定的七个工种、具体工种见附件1)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报送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挂网公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应为我市在贯通领域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含职业院校教学专业方向为相应贯通领域的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达到相应序列职称基本条件,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评价等级

取得助理级、中级和副高级职称,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三、评价方式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业绩条件和评价等级不同,采取直接认定、综合评审和考核评价三种方式进行。

四、报名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详见附件),做出个人承诺,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并在“呈报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报送及缴费

报名资料请于9月21日之前寄送至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在通过资料审核后,请于2日内完成费用缴纳。职业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6〕128号)为准,高级工及技师评审费用320元/每人,高级技师评审费用420元/每人。

收款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381832M

单位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银行账户:50001120041052506322       

汇款备注:姓名+工种及等级

(四)组织专家评定上报市人社局(9月30日前)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职业组织专家评定汇总后报送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挂网公示。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发展贯通申报工作,事关重庆市及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恳请各企事业广泛宣传,组织推进,学校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

1、相关或相近职业(工种)

2、《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渝职鉴发〔2022〕8号)

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贯通评价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职业贯通评价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职鉴发〔2023〕22号)

4《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

5、《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汇总表》

6、资料收取要求

 

联系人:

蒋莉 81886058(负责宣传、组织等)

熊佳 67752810(负责证书打印、联网等)

办公地址:长寿校区综合楼4楼414办公室。

贯通转评申报QQ群:833288138

附件下载:附件1-6.rar

关于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发展贯通申报通知(校外版).docx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23年9月15日